不是只能调休
根据2025年法定节假日安排,调休并非唯一安排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调休与连休并存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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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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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8天 :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正月初七、周二)放假,其中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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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周三不调休 :若春节当天为周三,则仅当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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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
- 调休5天 :4月27日(周日)补班,5月1日至5日(周一)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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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
- 可能合并放假 :若遇中秋节(2025年为10月1日),则从10月1日至8日连休8天;否则正常调休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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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节日
- 元旦(1月1日)、清明节(4月4日)、端午节(5月31日)、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等均采取“放假或连休3天”的方式,遇周三则仅当日放假。
二、不调休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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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 :1月1日(周三)仅放假1天,不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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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不调休。
三、调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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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限制 :除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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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目标 :通过调休与连休结合,兼顾居民探亲、旅游需求,并避免“硬凑假”。
总结
2025年法定节假日安排中,调休是主要方式,但并非所有节日都采用调休。春节、劳动节等部分节日通过调休形成较长的连休假期,而元旦、清明节等则直接放假不调休。新修订的放假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调休原则,以提升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