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涉及不同阶段和层级的责任划分,具体如下:
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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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体 :由 监理工程师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人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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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 :分项工程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需满足基本项目抽检合格等要求。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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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体 :由 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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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 :分部工程仅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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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体 :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向监理单位提交 预验收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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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 :监理单位总监负责组织预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需在预验收后完成。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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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体 :由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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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五、质量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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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评定 :分部、分项工程由监理单位按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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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评定 :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由质量监督单位负责,需甲方、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与,形成评定报告。
六、关键职责总结
阶段 | 责任主体 | 关键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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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 | 监理工程师 | 组织自检并评定等级 |
分部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 | 组织预验收 |
单位工程 | 建设单位 | 组织竣工验收 |
质量等级评 | 质量监督单位 | 参与最终评定 |
七、法律依据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需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未经签字不得进行关键工序施工和工程款拨付。
以上流程确保了工程质量的层层把关,既体现了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又通过多方监督保障工程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