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核心人员组成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车间安全员及技术专家,具体配置需根据行业风险、企业规模及法规要求动态调整。
- 企业高层领导: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技术负责人及安全总监(特级资质企业需设置)构成决策层,负责制定安全政策、监督制度落实及资源调配。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独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需配备持证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检查、隐患排查及应急预案实施。高风险行业(如矿山、建筑施工)或从业人员超百人的企业必须专设。
- 部门/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及生产车间需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通常由负责人兼任),负责现场监督、违规纠正及隐患上报,形成网格化管理。
- 技术支撑团队: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参与风险评估、专项方案审核及事故调查,提供专业支持。
提示:人员配备需结合企业实际,定期培训考核并确保权责清晰,以符合《安全生产法》要求并有效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