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培请假规定,综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规范,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请假类型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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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门诊病假时长与工作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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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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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的,5年以下的为6个月;5-10年为9个月;10-15年为12个月;15-20年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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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
因个人或家庭重大事件无法参加培训,需提前向科室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规培管理部门备案。每年累计不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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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假
因参加单位组织的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无法参加,需按单位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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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
产假每年最多15天,超过需延期;陪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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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假申请表》,注明原因、时间及联系方式,提交给科室负责人审批,再报规培管理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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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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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以内由带教医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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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需科室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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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天需规培办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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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手续
请假结束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销假视为旷工。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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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上限
事假、病假、公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个月,超过需以年假或延长培训时间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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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代班或连续旷工,可能面临离岗教育、扣发补贴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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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请假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病假期间医疗费用由医保或单位承担。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过程考核合格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考核包括轮转科室、出科考核等环节。
以上规定需结合具体医院细则执行,建议规培生提前咨询所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