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定向师范生的报考条件需结合户籍、学业、协议等多方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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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户籍 :考生必须为浙江省户籍,且需符合具体岗位的户籍限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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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为杭州市定向培养高中教师,要求考生具有浙江省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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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文成县、淳安县等地定向培养教师,分别要求温州、淳安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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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业与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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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科要求 :需符合所报专业的选科要求,部分专业可能对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有特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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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要求 :需达到本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因省份、年份及岗位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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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部分岗位要求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且需通过面试和体检。
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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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 :考生需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明确服务年限(通常为6年)及服务区域,服务期结束且考核合格后方能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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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 :需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省级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适应农村或特殊教育需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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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的地域性 :同一高校不同定向岗位可能对应不同户籍要求,考生需仔细阅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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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确认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咨询学校招生办,确认当年是否有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浙江师范大学官方指南及各地市招生政策,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