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安徽省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扩大“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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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 :将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含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移植)3组重大疾病纳入试点病种,涵盖法洛四联症、多发性骨髓瘤、难治性心力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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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参保患者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含6家省属大医院及7家区域医疗中心)进行手术时,执行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无需额外缴费。
二、残疾辅助器具保障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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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项目 :将残疾人大腿假肢、小腿假肢,7周岁(含)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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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额度 :具体保障额度及报销比例需结合各地政策执行。
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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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付费 :推进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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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整合放射检查类项目26个,停用172个项目,同时调整CT增强等22个项目的分级管理类别。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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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时间延长 :2025年春节返乡人员可在2月底前参保缴费,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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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缴渠道 :支持按月缴费,减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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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保待遇提升 :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提高至200-1000元/人,生育医疗补助金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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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优化 :1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2级及以上80%-75%,并减少多疗程住院病种的起付线计算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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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调整 :5万-10万元段比例从70%降至65%,20万元以上段比例升至80%。
五、门诊费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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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150元(地市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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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门诊 :已建立大额门诊保障政策的地区可继续执行,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标准。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2月28日、7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具体细则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