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大幅提高了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对单位最高可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无上限),对个人罚款上限提升至500万元,并增设情节严重条款(如会计人员5年内禁业),通过"倍数罚+高额罚"双机制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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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计算方式变革
取消原固定金额上限,改为按违法所得倍数处罚:单位罚款为违法所得1-10倍(不足20万元按20万-200万元处罚);个人罚款根据责任轻重分为10万-50万元(一般)或50万-200万元(情节严重),公职人员还将面临行政处分。 -
重点打击行为清单
新标准针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报、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档案等核心违法行为,覆盖财务造假全链条,尤其强调对直接责任人的追责,包括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及参与合谋者。 -
叠加处罚与资格限制
除经济处罚外,增设"没收违法所得+职业禁入"组合拳:会计人员涉案将面临5年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实现"经济罚+资格罚+刑事罚"三级惩处体系。
新会计法通过动态罚款机制与多维度追责,显著提升违法成本,企业需强化内控与合规培训,避免触碰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