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煤矿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的综合框架,结合权威资料整理而成:
一、普查目的
通过系统排查,全面掌握煤矿井田范围内可能诱发水害的地质构造、含水层、采空区等隐蔽致灾因素,评估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为制定科学防治措施提供依据,降低水害事故风险。
二、普查范围与对象
-
范围 :覆盖全县所有煤矿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200米区域,优先从水害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始。
-
对象 :包括煤矿本体(如岩层、采空区)、浅部地下水位、地质构造等要素。
三、普查内容与方法
-
基础资料核查
-
梳理矿区地质、水文资料,建立完整台账,确保数据可靠。
-
检查探放水设备配备及技术人员资质。
-
-
隐患排查
-
采用田野调查、钻探、物探(如地震波、电磁波)等技术,重点排查老窑、采空区、岩溶水、含水层等隐患。
-
对封闭不良钻孔、导水断层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测。
-
-
数据分析与评估
-
通过图形分析、统计建模,确定隐患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
编制隐患治理建议报告,明确治理优先级。
-
四、工作流程与责任分工
-
组织架构
-
成立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及技术团队职责。
-
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普查。
-
-
实施步骤
-
准备阶段 :制定详细方案,落实资金与设备。
-
排查阶段 :开展现场勘查、数据采集与初步分析。
-
总结阶段 :编制普查报告,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
-
技术规范
-
严格遵循《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
-
建立数据信息库,实现隐患动态监测与预警。
-
五、防治措施与保障
-
综合防治体系
-
落实“探、防、堵、疏、排、截、监”综合防治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
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全国联网。
-
-
资金与制度保障
-
煤矿需专项列支普查资金,确保设备与人员投入。
-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与整改时限。
-
六、时间安排与考核
-
时间安排 :2025年分阶段实施,重点区域优先完成。
-
考核机制 :对普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未完成区域暂停复工复产。
通过以上方案,旨在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