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刊不可以用于评职称 。根据多篇文章的内容,使用假刊在职称评审中是被严厉禁止的,并且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来说,使用假刊评职称者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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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职称 :参评人员的职称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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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并禁止参评 :在某些地区,如广西,使用假刊评职称者将被拉黑并禁止参评三年;在北京,则可能被拉黑且不得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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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除了撤销职称外,还可能面临通报批评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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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职业发展 :使用假刊评职称可能导致个人职业发展停滞,甚至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
因此,建议参评职称的人员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发表论文,并确保所发表的期刊为正版,以维护自己的学术声誉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