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范围主要依据其注册等级和专业划分,具体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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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职责
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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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活动
包括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全过程管理,以及施工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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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覆盖
涵盖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等14个专业领域,每个专业对应特定工程范围(如房屋建筑、桥梁隧道等)。
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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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限制
仅能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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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与一级建造师类似,但权限受企业资质等级限制,主要负责施工管理活动。
三、其他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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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业务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如工程检测、技术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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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事项
不能以建造师名义单独执业参与招投标或开展培训工作。
四、执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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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量限制 :一级建造师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需经发包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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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有效期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需定期延续。
以上范围综合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最新政策文件,确保执业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