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类公文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1. 决议
决议是指党的领导机关就重要事项,经会议讨论通过其决策,并要求进行贯彻执行的重要指导性公文。
2. 决定
决定是指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或安排,并要求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的公文。
3. 命令(令)
**命令(令)**是指法定的领导机关或领导人对下级发布的一种具有强制力的公文。
4. 公报
公报是指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
5. 公告
公告是指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6. 通告
通告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7. 意见
意见是指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
8. 通知
通知是指发布规章、转发公文、传达要求、任免干部等的公文。
9. 通报
通报是指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公文。
10. 报告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公文。
11. 请示
请示是指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
12. 批复
批复是指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
13. 议案
议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公文。
14. 函
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
15. 纪要
纪要是指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
以上就是15类公文的详细介绍,每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和要求,正确使用公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