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的核心法规,旨在公正高效解决劳动争议, 明确适用范围(如劳动合同纠纷、集体争议等)、优先审理原则(十人以上或集体合同争议优先)及仲裁流程(调解优先、三方原则等),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
一、适用范围与争议类型
涵盖六大类争议,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纠纷(如薪资、解雇赔偿)、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军队文职人员聘用纠纷等,确保各类劳动关系争议均有法可依。
二、仲裁核心原则与流程
- 调解优先:仲裁委员会需先行调解,促进双方和解。
- 三方原则:处理集体争议时,由工会、企业代表和仲裁委共同组成仲裁庭。
- 优先审理:十人以上集体争议或集体合同纠纷可优先立案、裁决,提升效率。
三、特殊情形处理
若用人单位注销或无法担责,仲裁可将出资人、主管部门列为共同当事人,避免劳动者权益落空。
总结
该规则通过明确程序、强化调解机制和优先处理集体争议,平衡劳资双方权益,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