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退役军人安置普遍采用积分选岗制度,核心原则是“服役贡献越大、积分越高、安置优先级越高”。 该制度通过量化军龄、立功受奖、艰苦地区服役等要素,确保公平透明,并激励现役军人长期奉献。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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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构成与计算标准
积分通常由军龄职务分、立功受奖分、政策附加分三部分组成。例如:每服役1年计3分,二等功加20分,艰苦地区服役每年加2.5分。部分省市还纳入学历、参战经历等附加项,但全国统一框架下允许地方微调细则。 -
适用对象与条件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四类人员可参与积分选岗:服役满12年的士官、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获得者、因战致残5-8级士兵、烈士子女。军官转业同样适用类似量化赋分规则。 -
选岗流程与监督机制
安置部门公开赋分标准、岗位计划及个人积分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选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确保“阳光安置”。例如辽阳市实行“三统一”原则(统一赋分、排序、公示),退役军士许朝亮因积分优先选到理想岗位。 -
特殊政策与灵活性
部分地区试点“提前选聘”与积分选岗并行(如山西),允许贡献突出者跳过积分环节直接定岗。自愿放弃安置者可领取经济补助,但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
争议与优化方向
当前全国赋分标准尚未完全统一,如主官任职加分存在地域差异。但《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拟推动标准化,强化“德才、实绩、贡献”导向,未来或进一步平衡公平性与地方实际需求。
退役军人积分安置制度既是对服役贡献的认可,也为转型发展提供保障。建议现役军人提前了解属地政策,完善档案材料,最大化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