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去世后,其家属可享受以下优待政策,具体分为丧葬补助、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及特别关怀四类:
一、丧葬补助
-
残疾军人因病死亡 :遗属可领取12个月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费,适用于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
-
因战/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 :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二、一次性抚恤金
-
因旧伤复发死亡 :按因公牺牲军人标准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并享受相应待遇。
-
普通退伍军人死亡 :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基本工资,若生前立功或获荣誉称号则增发。
三、定期抚恤金
符合条件的遗属可领取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
四、特别关怀
部分地区可能提供临时救助、生活补助或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注 :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及上一年度收入数据为准,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