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退休后并非所有人员都能领取退休金,具体待遇因服役年限、军衔及安置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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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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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 :服役满16年、军士满18年者,可按比例领取退役金,计算基数和比例与军衔、服役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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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 :例如少校(待遇级别16)退役后,退役金为11000元×60%(基础比例),服役超16年每增加1年比例增加2%,累计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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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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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如5年军龄+20年实际缴费=25年),退休后享受养老金待遇,部分地区会给予养老金调整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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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养老金低于当地人均水平,政府会进行兜底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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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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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转业 :通过其他途径安置的退役军人,可能享受一次性退役金或生活补助,但无固定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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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供养待遇,但属于特殊安置类型,非普遍退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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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退役军人退休金主要取决于服役年限、军衔及安置方式,军官和长期服役军士更易获得稳定退役金,而普通职工或自主就业者则通过养老金或补助保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