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律师事务所的人数要求因机构类型而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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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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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要求 :需为具有 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且 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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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规模 :无固定人数限制,通常由设立人单独执业,或根据业务需求招聘其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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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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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有 三名以上合伙人 ,且设立人应为 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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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上限 :最多不超过 5名合伙人 ,具体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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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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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类型的律师事务所均需满足《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固定办公场所、注册资本(个人所10万元/合伙所1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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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所的合伙人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所的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