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执业律师在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通常不具备转所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且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新执业律师仍有可能实现转所,但仅限于在同一城市内进行,具体条件如下:
- 在实习期间,原律师事务所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停业整顿及以上程度的行政处罚;
- 律师事务所因各种原因导致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撤销;
- 所在律所缺乏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
- 所在律所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停业整顿行政处罚,且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已届满但未超过三年;
- 所在律所因违反行业规范而被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且该惩戒期限尚未结束。。
如果您是刚成为执业律师且未满一年,想要转所,建议您先与原律师事务所沟通,了解是否满足上述特定条件之一。如果满足,您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当地司法机构提交转所申请。如果不满足,您需要等待满一年后才能申请转所。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协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