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能跨区域执业的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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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限制
根据《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这一规定明确限制了律师的跨区域执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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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的误解
虽然《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但实际操作中,律师跨区域执业需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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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合同、收费及结案报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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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对异地办案设置实际障碍(如办案机会少、资源分配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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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执业机构的规范
律师若需跨区域执业,必须向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并在新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总结 :律师跨区域执业的核心限制在于“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规定,而非地域本身。实际操作中需严格遵循执业机构管理和区域协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