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课学时要求因地区、职称和培训类型而异,具体如下:
一、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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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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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用 :教师每年专业课学时通常不少于42学时(含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12学时),部分地区要求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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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要求 :公需科目30学时(考核60分以上),专业科目36学时,校本培训2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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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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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近四年累计专业课288学时(含公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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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每年专业课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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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教师特殊要求
- 试用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具体分科目要求未明确。
二、学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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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 :通过深圳市教科院“教师网络研修空间”等官方平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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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培训 :参加继续教育基地或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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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抵扣 :部分证书(如职称英语)可抵扣专业课学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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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广东允许在评审通过后补修学时,其他地区可能要求提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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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与设备 :实操类课程需自行准备耗材,学校统一提供者除外。
建议教师根据所在地区和职称要求,通过官方平台或培训机构系统规划学时,并及时关注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