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考研调剂规则主要依据教育部规定和各招生单位政策执行,核心规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成绩要求
-
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与原专业统考科目数量、外语要求(如英语一可调英语二)一致。
-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不接受非临床医学专业考生调剂,反之亦然。
-
-
专业与门类限制
-
跨专业调剂需在同一学科门类内,且统考科目数量不少于调入专业要求。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考生可调剂到医学类相关专业,但需符合院校具体规定。
-
二、调剂流程
-
申请资格
-
仅限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参与调剂。
-
参加单独考试(如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
-
志愿填报
-
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填报调剂志愿,每个志愿名额有限(通常不超过计划招生20%)。
-
需选择与原专业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外语要求一致。
-
三、排序与录取
-
综合排序
-
优先按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排序;若统考科目完全相同,则按总成绩降序。
-
省外考生按原学校编入位置安排调剂。
-
-
录取通知
- 调剂完成按名单顺序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可逆向调剂。
四、注意事项
-
考生需提前关注目标院校调剂政策,部分院校有额外要求(如专业设置、调剂时间限制)。
-
调剂过程中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不符合政策影响录取。
以上规则综合了教育部统一要求和各院校特色政策,建议考生以目标院校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