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村里不给办低保,可以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以下是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1. 确认申请条件
-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2. 准备申请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 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 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 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3. 提交申请
- 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家庭经济状况、人口情况及申请理由。
4. 乡镇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调查核实。
- 必要时,会组织群众评议。
5. 后续流程
- 如果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会被确认为低保对象。
- 低保金一般于审批当月发放,若当月未发放,会在下月补发。
6. 注意事项
- 如有困难,可委托村委会或其他人员代为申请。
- 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诉。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确保低保申请的顺利进行,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