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无权单方面取消低保资格,低保的认定与取消需由民政部门依法审核决定。若遇村支书擅自取消低保,村民可通过申诉、举报或法律途径**,核心在于程序合法性与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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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低保取消权限归属
低保资格的取消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收入超标、财产不符规定等),且需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村支书仅协助调查与信息收集,无直接决定权。 -
违规取消的应对措施
- 申诉复核:向乡镇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诉,附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要求重新审核。
- 举报投诉:若村支书滥用职权,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民政部门举报,并提供录音、书面记录等证据。
- 法律救济:通过行政诉讼或法律援助追究责任,尤其针对拒不恢复低保或打击报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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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操作提示
- 保留证据:包括低保证明、取消通知、家庭经济状况凭证等。
- 关注程序:取消低保需公示7天并说明理由,否则属程序违法。
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任何个人不得越权干预。村民应主动了解政策,遇问题依法**,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