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村医生待遇新政策聚焦“收入托底、养老保障、职业发展”三大核心,通过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如黄山市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优化职称评聘机制等举措,全面提升村医待遇稳定性与职业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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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渠道补偿体系,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占比48%)、药品零差率补助(每千人口5000元/年)、一般诊疗费(7元/次)及运行经费(6000元/年)。对收入不足4000元的村医由财政补足差额,并随物价水平动态调整。偏远地区村医额外享受200-800元/月岗位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纳入收入上限核算。 -
养老与退出政策
支持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由财政承担),缴费满15年可享城镇职工养老待遇。到龄村医可自愿返聘,继续执业并保留待遇。对工龄超30年的退出村医,每月发放不低于528元生活补助,部分地市标准更高。 -
职业晋升与培养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学历提升可获学费补助。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每月补贴700元,考取资格后一次性奖励1万元。纳入县域医共体“编共体”管理,优秀村医可入编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
服务模式创新
推广签约服务,允许团队收取合理服务费并按比例分配。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限定在基层执业但可晋升职称。鼓励资源整合,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或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巡诊。
安徽省通过系统性政策组合拳,既解决村医当下待遇痛点,又为其长期发展铺路,为全国基层医疗改革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