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通常没有工龄补偿,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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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无补偿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职业规划、家庭因素)主动辞职,属于自愿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明确将“个人原因离职”排除在补偿范围外。 -
例外情形可获补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劳动者以此为由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
- 未足额支付工资或拖欠报酬;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未提供约定劳动条件或安全保护。
补偿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高收入者的特殊规则
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标准按三倍封顶,且最长工龄计算不超过12年。
提示:辞职前需明确原因并保留证据(如工资条、社保记录),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建议通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