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岁工龄40年病退的核心条件为:男性需满足年龄50周岁以上、社保缴费满15年、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项要求,养老金按提前年限每年减发2%。若工龄40年但缴费不足15年,需补缴或转退职处理;2025年起部分地区病退政策调整为病残津贴制度,待遇计算方式更灵活。
- 年龄与工龄门槛:男性56岁已超病退最低年龄要求(50周岁),工龄40年通常满足缴费年限,但需核实社保实际缴费是否满15年(含视同缴费)。特殊工种或高危职业可能放宽至45周岁。
- 劳动能力鉴定:需由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提交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严重疾病(如恶性肿瘤、瘫痪)可直接申请,精神类疾病需5年系统治疗记录。
- 待遇计算差异:传统病退养老金=个人账户/139+职业年金/139+(统筹部分×(1-2%×N)),其中N为提前退休年数。例如提前4年病退,统筹部分发放92%。新病残津贴制度下,距离退休5年内可领全额基础养老金,5年以上按比例发放。
- 新旧政策衔接:2025年后部分地区取消病退,改为病残津贴。缴费满15年且距退休5年内者,津贴标准等同退休金;缴费不足15年者按年限发放3-12个月津贴,期间可继续参保。
建议提前向当地人社局核查缴费记录,同步准备医疗鉴定材料。若不符合病退条件,可考虑退职或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