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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公职人员被开除后养老金的领取情况需分情形讨论:
一、基本养老金的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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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冻结与缴费年限要求
公职人员被开除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通常会被冻结作废,退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将停止发放。 若在退休年龄前被开除,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退休后仍可领取基本养老金,但金额可能低于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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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养老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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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刑事犯罪被开除 :若因贪污、受贿等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并执行完毕,养老金可能被追回或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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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过失与退休年龄 :因工作不力、组织调整等非严重违纪被开除,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通常仍可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可能降低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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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退休待遇的丧失
被开除公职后,除基本养老金外,通常失去单位提供的其他退休福利,如退休金补助、医疗保险等。
三、重新参保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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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的影响 :若因开除后未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将无法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补缴满15年才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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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参保的途径 :被开除后可以选择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需承担缴费责任,且养老金待遇取决于缴费年限和基数。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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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若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因严重犯罪被追回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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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严重犯罪被开除、退休年龄前被开除或中断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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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福利丧失 :退休补贴、医疗保险等与公职身份相关的福利将停止发放。
建议被开除公职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年龄、缴费年限及未来规划,选择继续参保或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