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5年基本工资标准分为四档,月最低工资最高2060元、最低1780元,小时工资最高21元、最低18元,具体执行需根据所在区域类别划分。这一标准保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获得最低劳动报酬,并联动影响失业保险、病假工资等权益。
滁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采用“四档分级”模式,覆盖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其中一类地区(如主城区)月薪标准为2060元,二类1930元,三类1870元,四类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对应为21元、20元、19元和18元。用人单位支付给正常出勤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区域标准,且加班费、特殊津贴等不计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影响多项劳动者权益。例如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的90%计发(约1737元),医疗期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标准的80%。企业若违规支付低于标准的工资,劳动者可通过12333热线或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并可能面临赔偿。
需注意的是,滁州下辖县区执行不同档位标准,如部分县市适用三档或四档。安徽省每2-3年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调整标准,建议通过人社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合理运用最低工资标准既能维护自身权益,也能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