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市区标准从1930元逐步提升至2060元,非全日制小时标准从18元提升至21元,六县标准从1870元逐步提升至1930元。
一、滁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历程
- 2023年3月起:滁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六县标准分别为1870元/月和19元/小时。
- 2021年:滁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六县标准为1780元。
- 2019年:滁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六县标准为1680元。
二、调整依据与背景
- 法律依据: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 调整频率:滁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与安徽省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密切相关。
三、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与不包含的项目
- 包含项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津贴等。
- 不包含项目: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各类补贴和奖励。
四、劳动者权益保障
- 举报渠道: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可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投诉。
- 争议解决:如因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
五、未来趋势与影响
滁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持续提升反映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随着经济增长和物价变化,最低工资标准有望进一步调整,为劳动者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可参考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