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劳资专管员的通知文件是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劳资风险的核心制度,需明确专管员职责、权限及考核机制,并符合《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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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与权限
劳资专管员需全面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及纠纷协调,确保台账完整、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例如,需审核分包单位工资表、监督银行代发流程,并留存劳动合同签订视频备查。 -
资质与培训
专管员需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操作及劳动法规。部分地区要求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且累计记分制度约束履职行为(如武义县记分周期12分,极端事件直接记12分)。 -
文件核心条款
通知需包含任命人员信息、工作范围、考核标准及支持条款。例如:“由XX担任劳资专管员,负责建立用工台账、督促工资专户资金到位,未履职导致欠薪的记3分并追责”。 -
合规与风险防控
文件需引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明确建设单位监督责任、工资保证金制度及纠纷处理流程。例如,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专管员独立办公条件,支持其对分包单位用工的监管权。
提示: 企业应定期更新通知文件,结合地方政策调整专管员职责,并通过内部培训确保制度落地,避免因用工管理疏漏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