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产假最新规定如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整理:
一、产假总天数
女方: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60天,合计15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孩增加15天)。
男方:护理假30天(夫妻异地生活延长至20天)。
二、工资待遇
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或单位工资支付。
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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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子女6周岁前,夫妻每年各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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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需提供结婚证,可分次或一次性休完,包含休息日但不含法定休假日。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结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