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女职工产假最新规定如下(截至2025年5月1日):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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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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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取消晚育、独生子女等限制,所有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均可享受基础产假98天+延长60天=158天。
二、护理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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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10天(含3个月以内流产的20天/3个月以上流产的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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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护理假 :20天。
三、育儿假
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按子女数量计算,多孩不叠加),可一次性或分次休。
四、工资待遇
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与出勤期间一致。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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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护理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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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产假若遇寒暑假,按教育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