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复工令是监理单位在确认施工现场符合复工条件后,向施工单位签发的正式指令文件,核心要素包括复工依据、整改验收结果、复工时间及监理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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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依据
复工令需明确引用相关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业主单位书面通知或整改复查合格报告作为法律依据,确保指令合法性。 -
整改验收结果
详细列出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整改项(如安全隐患消除、质量缺陷修复),并附监理方验收结论,例如“经复查,基坑支护加固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
复工时间要求
精确标注允许复工的起始时间(如“2025年5月6日8:00起”),避免模糊表述。若分阶段复工,需说明具体作业范围及条件限制。 -
签章与附件
复工令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同时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增强文件效力。 -
风险提示
补充强调复工后需持续落实安全措施(如每日巡检记录),并保留因违规复工导致责任划分的书面告知记录。
监理单位应确保复工令内容与现场实际一致,施工单位接收后需签收回执,双方存档备查。若条件未达标,监理有权撤回指令并重新启动整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