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每年6月5日为法定“环境日”,这一日期与联合国确立的“世界环境日”同步,旨在通过法律形式强化全民环保意识,推动生态保护行动。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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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全球同步
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第十二条首次将6月5日定为环境日,与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确立的“世界环境日”完全一致,体现中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立场。 -
核心目标与公众参与
环境日强调政府主导、全民行动,要求各级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公众践行低碳生活,例如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具体行动,形成社会共治的环保氛围。 -
地方实践与延伸活动
部分省份(如安徽)将环境日扩展为“环保宣传周”,通过公益广告、社区活动等形式深化宣传,结合本地生态问题(如水资源保护)设计特色内容,增强普法实效性。 -
法律约束与责任强化
环境日不仅是倡导性节日,更与《环境保护法》中企业排污监管、生态补偿等硬性条款联动,对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惩戒措施,凸显“违法必究”的威慑力。
提示:每年6月5日前后,关注政府或公益组织发布的环保指南,参与线下活动或线上倡议,将法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共同守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