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将生态环境保护全面纳入国家战略核心内容,修订《环境保护法》确立为“史上最严”基础性法律,并首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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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实施
2014年4月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强化政府与企业责任,新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明确公民环境权利与义务,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法治化。 -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启动
在内蒙古、江西等4省试点生态红线划定,明确生态功能、环境质量、资源利用三类红线,将国土22%以上区域纳入严格保护范围。 -
污染防治攻坚深化
重点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大气十条》强化京津冀联防联控,《清洁水行动计划》编制启动,土壤治理首次纳入国家行动计划。 -
生态文明目标体系构建
制定涵盖生态空间、经济、文化等维度的考核指标,将环保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评价,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制度。
当前,这些举措已形成长效治理框架,公众可通过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参与监督,共同守护生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