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计划生育条例的新规定主要围绕全面放开三胎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展开,具体调整如下:
一、生育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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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三胎
自2024年5月31日起,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全面三胎政策,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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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优化
生育登记程序简化,生育第二个及以后子女与第一个子女登记流程一致,无需重复申请批准。
二、配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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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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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地区差异调整,覆盖医疗费用、孕期护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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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孕产期及新生儿医疗保障,将适宜的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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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教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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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三胎可获教育补贴,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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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制,支持家庭解决育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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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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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住房补贴或优先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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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家庭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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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休假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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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假期时长,例如广西陪产假增至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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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育补贴制度,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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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晚婚假
全国范围内取消晚婚假政策,此前广东、湖北等6省份已率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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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生育支持
- 再婚夫妻、少数民族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生育过非遗传性病残子女家庭等,可再生育。
五、法律责任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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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护,防止因政策变动受到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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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性别歧视、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完善生育服务监督机制。
以上政策体现了国家通过经济、社会、医疗等多方面支持,鼓励生育与家庭责任共担,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