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控股企业
国有企业(简称“国企”)是指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经济实体,其资本归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具体定义和特征如下:
一、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国企包含以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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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企业 :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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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单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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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家资本控股的企业,通常控股比例超过50%。
二、所有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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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权 :国企的资产归国家所有,政府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如财政部、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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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标准 :广义上的控股标准为国有股权占比超过50%,狭义特指纯国有独资企业。
三、分类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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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央企) :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如中国移动、国家电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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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 :由地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如省属企业、市属企业。
四、与民营企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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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属性 :国企资本归国家所有,民营企业由私人资本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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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目标 :国企需兼顾国家战略与经济效益,民营企业以市场化运营为主。
五、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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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经济运行 :在能源、交通、通信等关键领域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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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战略 :参与“一带一路”基建、核心技术攻关等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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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服务 :保障民生供应,如水电供应、医疗健康等。
六、特殊说明
不同国家对国企的定义存在差异,我国采用控制权与所有权并重的标准,既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也涵盖国有参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