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98天+湖北60天
湖北产假158天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基础产假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可享受:
- 国家法定产假 :98天
二、地方增加产假
湖北省在基础产假外,额外增加:
- 60天奖励假 (2021年11月修订实施)
三、特殊情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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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产假,总产假为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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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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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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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2周流产: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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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4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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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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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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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配偶可享受15天护理假(2021年新增),部分地区(如宜昌)对异地居住的夫妻给予20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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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计算起点 :通常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具体以医院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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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为由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湖北产假158天的计算公式为: $$98\ (\text{国家}) + 60\ (\text{湖北}) = 158\ \text{天}$$
特殊情形下可进一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