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2021年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调整,结合地方性规定,湖北省产假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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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 :国家规定98天产假,湖北省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 总产假为15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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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总产假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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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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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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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未满12周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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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4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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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8周以上流产:9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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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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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护理假 :符合规定生育的配偶可享受15天护理假,与产假同步享受,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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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高龄夫妻、同***、HIV阳性生育健康宝宝等,同样适用上述产假政策。
三、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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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十堰市等城市执行158天产假,黄石市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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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宜昌市)可能根据最新政策调整,但当前搜索结果以158天为准。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等权益受法律保护。
湖北省正常分娩产假为 158天 ,特殊情形可延长至17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