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收取卫生费管理费的问题,需结合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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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政策
根据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做好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有关工作的意见》,市场管理费已全面取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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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补充规定
部分地区(如华容县、仙桃市、常熟市等)在停征政策基础上,可能对特定行业或区域制定补充标准,但需以最新公告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违规收费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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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市场收取卫生费管理费,可能涉及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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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费 :违反《国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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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可向当地工商监察部门、监察委员会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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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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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政策 :建议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当地政府,确认当前是否仍有合法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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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若遭遇违规收费,需留存收费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便于后续**。
市场收取卫生费管理费的行为已属违法,建议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