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介若以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达到法定立案标准,即构成诈骗罪。 关键在于中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例如编造虚假房源、伪造办理资质等行为,均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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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性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需如实报告合同事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若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的定义,且涉案金额超过3000元(多数地区立案标准),则构成刑事犯罪。 -
常见诈骗行为模式
- 虚构服务能力:谎称可代办户口、房产更名等业务骗取费用(如海南中介伪造准迁证案例)。
- 隐瞒关键信息:掩盖房屋产权纠纷或质量问题,诱导签订合同。
- 伪造交易环节:通过假客户压价、虚假承诺促成交易后卷款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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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风险防范
被害人应保留聊天记录、合同等证据,及时报警或提起民事诉讼。中介若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失,可能仅需承担民事责任;但若存在欺诈故意,则面临刑事责任。
提示: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核实资质,对“低价捷径”保持警惕,遇可疑行为立即固定证据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