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任职岗位应填写具体学科或年级对应的教学岗位(如“小学语文教师”“三年级数学教师”),若兼任行政职务(如班主任、教研组长)需同步注明,职称级别(如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则根据实际评定情况填写。
-
岗位名称规范化
填写时应明确学科和年级,例如“小学英语教师”或“五年级班主任”,避免笼统的“教师”表述。若涉及多学科教学,可备注“小学全科教师”。行政职务如“教务处副主任”“年级组长”需单独列出,体现职责多样性。 -
职称与岗位等级匹配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称分为三级至高级教师,需与聘任证书一致。例如“小学高级教师(语文)”或“一级教师(数学)”,同时注明岗位类别(如“专业技术岗十级”)。 -
系统录入与材料真实性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必填岗位信息,需与教师资格证、聘任合同一致。虚假填写可能影响职称评审和人事调动,建议提前备好学历证书、职称证明等材料。 -
兼任职责的补充说明
若承担课外活动指导、竞赛辅导等,可在岗位描述中附加“学生科创指导”“少先队辅导员”等内容,突出综合能力。
提示: 岗位填写需结合学校实际要求,定期核对系统信息,确保与个人职业发展档案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