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8种立案情形: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被害人提出告诉,人民法院才予受理的案件。例如:
-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 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这类案件通常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但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例如:
-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种情形适用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立案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害人掌握足够证据的案件。
4.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其他案件
在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未追究责任,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害人也可以提起自诉。
5.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案
若故意伤害案情节较轻,且被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则可提起自诉。
6.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非法侵入住宅案若情节轻微,且被害人掌握证据,则可通过自诉追究责任。
7.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此类案件若情节轻微,且被害人能够提供证据,则可通过自诉途径解决。
8.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案等情节轻微的案件,只要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即可提起自诉。
总结
刑事自诉制度为被害人提供了直接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有效保护了其合法权益。在适用自诉时,被害人需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好充分证据。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情形,也可以通过自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