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开具各类证明需根据具体类型选择对应部门:户口相关证明找户籍地派出所,临时身份证明可任选派出所,犯罪记录证明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特殊情形(如被拐儿童、非正常死亡)由案发地或处置地派出所负责。
- 户籍相关证明:包括户口变更、迁移、亲属关系等,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若涉及历史档案查询,可能需前往管理户籍档案的特定派出所。
- 临时身份证明:急需乘车、住宿或考试时,可到任意派出所(含警务室、流动执勤点)就近办理,立等可取。
- 无犯罪记录证明:仅能由被证明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需提供身份证件,单位政审需派专人持介绍信办理。
- 特殊事件证明:如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由解救地派出所开具,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处置地派出所出具,捡拾弃婴报案证明需联系受案地派出所。
- 注意事项:委托代办需携带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部分证明(如健在证明、婚姻状况)不属于派出所职责,需找民政或卫生部门办理。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派出所所需材料,避免多跑路。若遇推诿,可要求出示公安部“12类证明开具规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