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档案通常不直接存放在人社局,而是由人社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具体存放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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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存放机构
非公单位就业或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交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的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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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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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档案一般返回生源地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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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考公 :相关机构会协助办理档案提取手续,无需额外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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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个人保管
个人不得自行保管档案,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就业、职称申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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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自2015年起,人社部门已取消档案保管费、转递费等费用。
总结 :档案需通过正规渠道移交至人社局下属机构,具体由就业类型和户籍地决定,切勿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