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局的全称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这一名称是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形成的统一称谓。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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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背景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人事部与原劳动部合并,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原人事局和劳动局的管理职能,不再单独设立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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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机构设置
在地方层面,原县级或市级人事局被整合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称“人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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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该机构承担原人事局和劳动局的双重职责,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就业促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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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改革前,人事局主要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劳动局则侧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并后,职能范围扩大,形成了覆盖人力资源全领域的综合管理体制。
当前我国已不再使用“人事局”这一称谓,统一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履行相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