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进就业的核心职责是通过政策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引导,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保障公平就业环境,并重点帮扶困难群体。具体包括制定就业规划、实施经济激励、完善职业培训、强化就业援助及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关键举措,形成“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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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就业战略与政策支持
政府将就业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组合拳激励企业扩岗。例如,对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对小微企业提供最高5000万元的专项**,并动态调整产业政策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 -
拓展就业岗位与优化结构
挖掘新质生产力、重大工程项目、城乡基层服务等领域的岗位潜力,鼓励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发展。2025年重点推动人工智能、物流快递等行业岗位增长,并通过国企招聘、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 -
完善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
推行“岗位需求+培训+评价+就业”四位一体模式,开设“微专业”和职业技能课程。实施百万青年技能提升行动,强化数字人才培育,并通过校企合作提升劳动力市场适配性。 -
保障公平就业与权益维护
消除性别、年龄、残疾等就业歧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灵活就业者权益保障,严查虚假招聘和培训贷等乱象,确保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
重点群体就业援助
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定制帮扶措施。例如,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1131”服务(1次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对脱贫人口落实交通补贴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政府需持续动态调整政策工具,平衡短期稳岗与长期技能升级,同时强化跨部门协作,才能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