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
根据天津市积分落户政策,夫妻双方积分规则如下:
一、婚姻状况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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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且双方均为天津市在职职工
若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可获 20分 婚姻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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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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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补缴社保年限、异地转入社保年限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年限均不计入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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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积分时以 上年12月31日 为截止日期,若下半年申请则以上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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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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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积分 :夫妻双方需同时满足社保缴纳条件,但积分按 最高分值 (如基本养老保险10分+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12分)计算,不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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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劳动合同》等材料佐证婚姻及社保缴纳情况。
三、示例计算
若夫妻双方均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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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积分(35-45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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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积分: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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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积分:20分
总积分 为 37分 (未达到110分申报门槛)。
以上规则综合了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2025年最新申报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