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正式实施,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包括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为3% ,按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
三、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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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3元(部分信息显示为34元,可能与统计口径差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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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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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基数挂钩 :按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1.29%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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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挂钩 :每满1年缴费年限增加1元,剩余月数不足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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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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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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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军转干部:若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则补齐至该标准后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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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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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生效,7月31日前完成新增养老金发放,8月起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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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周期 :以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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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军转干部需关注202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避免重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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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方案与机关事业单位不同,未在本次企业/事业单位调整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