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退休金上调方案综合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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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起,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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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含2023年底前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1978年前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二、调整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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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所有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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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采用“双挂钩”模式,根据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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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挂钩 :每满1年增加1元(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足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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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08%增加(较2023年的0.7%提高0.3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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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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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倾斜 :超过70岁的退休人员,每满1岁增加3元(2023年标准为每月4元、5元、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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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根据工作年限增加550元、530元、510元(截至194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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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示例
以工龄25年、养老金3000元/月的退休人员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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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工龄25年×1元/年=25元,养老金挂钩3000×1.08%≈32.4元,合计5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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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若年龄超过70岁10年,增加10×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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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增加 :30(定额)+57.4(挂钩)+30(倾斜)=117.4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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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性与差异性 :全省统一执行“三结合”调整模式,但实际增加额因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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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与2023年相比,定额调整幅度下降13元(降幅30.23%),挂钩调整中工龄单价下降0.6元(降幅37.5%),但养老金挂钩比例提高至1.08%。
以上方案综合了全国统一调整比例与地方倾斜政策,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