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学历歧视明确纳入就业歧视范畴,是推动社会公平就业的关键一步。当前,部分用人单位过度强调“名校出身”“第一学历”,导致许多能力出众的普通院校毕业生被拒之门外。这种单一标准的筛选机制不仅加剧教育内卷,还造成人力资源错配。立法明确禁止学历歧视、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多元评价体系,已成为破除就业壁垒的核心举措。
现实中,学历歧视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企业甚至在招聘公告中直接限定“985/211高校”,或隐性要求“第一学历”背景,使得普通院校毕业生即便通过考研提升学历,仍面临求职困境。这种歧视性条款违背了《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中“禁止就业歧视”的原则,亟需通过修法细化规制,例如将学历歧视与性别、年龄歧视并列,并设立投诉举报机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应率先示范,取消与岗位无关的学历限制,探索“能力测试+实践考核”等新型用人方式。
从社会效应看,学历歧视的根源在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用人观念的滞后。一方面,高校“行政式”分级(如一本、二本划分)强化了学历标签;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存在“惯性思维”,盲目跟风名校偏好。对此,需同步推进教育改革,弱化高校分层标签,并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的衔接。例如,通过技能竞赛、产教融合项目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的竞争力,扭转“唯学历论”的社会认知。
消除学历歧视需要多方协同:立法完善是基础,企业转型是核心,社会观念更新是长效保障。只有当招聘方真正聚焦岗位需求与个人能力,而非一纸文凭,才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公平就业环境。